2012年10月2日 星期二

大国当要有心胸有眼光

大国当要有心胸有眼光 《三国演义》里有个东吴,号称统领江东六郡八十一州。东吴有个大都督叫周瑜。这个周瑜枉为东吴大都督,竟是个心胸狭窄之辈。目光短浅,因诸葛亮比自己高明,便容不下,不顾鲁肃再三建议的联刘抗曹大计,非要强攻荆州。

最后落个自取灭亡。人多地广,兵多将勇,这都是大国的优势。

但是,谋略比这些都重要。国大不等于人的心胸宽广。

记得当年台湾竞选,江朱动用军演对台湾施压时,曾和朋友们讨论对台战略。不论朋友们有多少攻打台湾的理由,我只坚持一条,即不战而取之。

邓小平早已定调,要50年韬光养晦。50年。50年之后,中国会是怎样的经济、政治、军事实力?如果那个时候,中国与美国携手共进的话,或者可以与美国平起平坐的话,台湾还用打吗?即便中国尚无法与50年后的美国平起平坐,台湾在高高耸立的中国大陆的脚下也不过是个一步就可以跨过去的石头,还需要打吗? 可是,江朱不遵小平教诲,频繁骚扰台湾。他们似乎把台湾当政者当作大陆那些结党营私看上头脸色行事的省市官员,以为凭自己几句大话、几道横眉就可以吓倒台湾。

结果适得 溪谷流音 http://blog.sin
a.com.cn/abvale Wed, 03 Oct 2012 06:01:06 +0800 FEEDCREATOR_VERSION zh-cn Copyright 1996 - 2009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Thu, 04 Oct 2012 10:20:06 +0800 打狗先要看主人(兼聊《白皮书》)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5adc8501015vfm.html 打狗先要看主人 -- 兼聊中国的《白皮书》 日本政府将钓鱼岛问题搬到联大,着实有点小人耍赖的架势,颇有点狗仗人势。看上去,中国政府一时也难以想出合宜的应对策略。中国政府前几天发表了《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的白皮书,看了几遍,觉得有些问题并非清楚。

第一部分说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很有点底气。讲历史是中国的强项,因为古代中国很强大。钓鱼岛不知中国何时发现并给予命名,但到了明朝其名字已入史籍,并开始有效管理。

是故,日本政府在此没有说话权。第二部分说日本如何“窃取”了钓鱼岛。

日本认识钓鱼岛还是几个世纪以后的事,而且自认识钓鱼岛那刻起,就知道已被中国管理。其企图占有的意图很早就受到当时(满清)媒体的关注。

日本“于甲午战争末期将钓鱼岛秘密‘编入’版图,”这的确可以称其为“窃取”。但是,清朝作为甲午战争的战败国,在《马关条约》中将包括钓鱼岛在内的“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割让给日本,却并非是日本“窃取”,而是正大光明地作为战胜国的战利品收到的。作为战败国,如果清政府说《马关条约》不平等,故不予承认,那么日本政府是否可以说《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不平等,也可以不再承认?战争的胜利者决定失败者的命运,战败的拿破仑也不会说自己受到不平等对待。作为战败国,把钓鱼岛给了日本,就照实说好了,不必非要加上一句“不平等”。

《白皮书》硬要写上这么几句,无非是想翻案。第三部分说钓鱼岛在美日之间的私相授受。这一部分有关《开罗宣言》及《波茨坦广告》的章节还算有力量,因这两份文件明确规定日本必须将所占的中国领土归还中国(中华民国),且日本已经接受。

这是日本无法赖掉的,白纸黑字。钓鱼岛的问题主要出在美日之间的交易上,即1951年9月8日的《旧金山和约》带来的托管问题。

中国政府的态度历来很明确,不承认这个条约。第四部分讲日本对钓鱼岛的主权主张毫无依据。这部分其实是第一部分的延伸,没必要单列,显得日本的主张挺重要似的,非得单独拿出一部分来讨论。第五部分关于中国维护主权的斗争。

这部分显得最缺乏分量,特别是1971年至1992年间的20多年时间里,中国政府都做了什么不得而知。几句读后话。

前提是,自古至今,在国际政治舞台上始终是强者为王。中国明朝开始对钓鱼岛有记录,有管理,很好。

这个时期也正是西欧开始有规模地进行海外领土扩张的时候,所以,明朝对钓鱼岛的拥有符合西欧列强的领土逻辑。但使用“固有领土”的概念实在没有根据,就说从明朝开始实际占有并管理,也符合所谓的国际法原则,日本当无言以对。北朝鲜引发而迫使中国参与的抗美援朝战争(美国称韩战)促成《旧金山和约》的签署,不但构成钓鱼岛问题,而且也阻碍中国自古以来对琉球群岛的管理。

北朝鲜的行为对中国(政府及人民)实在是一种罪过。朝鲜战争开始后,美国对中国(包括台湾)的态度一夜之间彻底转变。

为遏制共产中国,分裂中国,扶持日本,才匆忙有了主要针对台湾及琉球群岛的《旧金山和约》。二战后期曾被美国视为可合作的大国的中国从此被排斥在国际事务之外,甚至连涉及自己主权的大事都不得插手。既然中国不承认《旧金山和约》及后来的《归还冲绳协定》,便没必要在《白皮书》中提及什么“施政权”与“主权”的问题,干脆不予理睬,不予置评,权当不存在。

在以后的中美谈判中,也应始终坚持不提此和约及协定,中国作为战胜国应完全以《开罗宣言》、《波茨坦广告》及日本投降书等为依据,行使战胜国的权利。日本作为战败国及无条件投降国无权讨价还价。

中国不承认《旧金山和约》等于不承认中日之间的战争状态已结束。1972年的《中日联合声明》说两国间的“不正常状态宣告结束”,这是含糊其辞,并未明确表示结束战争状态,或可理解为结束没有外交关系的不正常状态。

1978年的《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内也没有明确表示两国间结束战争的文字。在领土与主权问题上,中国政府与日本签署的文件中一样是不清不楚。比如,《中日联合声明》中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

” 为什么不直接说日本政府承认台湾是中国的领土,为什么只提台湾,而不提台湾所属的岛屿?其后的《中日友好和平条约》连领土都不提了,只说相互尊重领土完整云云。国际领土争端取决于实力。毛泽东、周恩来那一代领导人因急于打破西方封锁,探索开放路子,提升自己的国力将领土问题视为次要问题,暂且放下。邓小平时代也亦步亦趋,强调自强为先,暂时搁置领土纠纷。

这些都是战略部署,主要目标是让中国先强大起来。这次的钓鱼岛纠纷都是以往日本作为的继续,日本仰仗的是几十年来中国对日本作为的默不作声。日本有意激怒中国,中国则如期而怒。中日的军事实力双方都有数,并非谁喊的声音响亮谁就强大,更非几声空喊就能吓住对方。

英国有句俗语,叫作“吠犬不咬人”(Barking dogs seldom bite.)。军方不出声或许更有威慑性,正如那《罗李郎大闹相国寺》中所唱:“那厮正是咬人狗儿不露齿。” 有些人搬出所谓的国际法来谈钓鱼岛的问题,其实并没有多大作用(但这并不等于不做足各种法律功课)。比如从国际法上来讲,确认一个地域的领土主权的原则是:最早发现、最早命名、最早开发经营、最早连续不断地有效行政管辖。

按这个法,中国早已丧失对钓鱼岛的“连续”“有效”的“行政管辖”(近来的行动无法弥补以往的不行动),岂非对日本有利? 按这个法,阿根廷应该对马尔维纳斯岛(马岛)拥有主权,因为阿根廷早于1816年独立时便从西班牙手里得到马岛。可马岛的主权却归英国所有。

英国虽然于1832年才占领西岛,却一直迫使阿根廷与之进行领土谈判,最后于1982年以战争手段夺取该岛主权。以此推理,岂非日本占上风? 国际法在哪里? 国际法强调的是强盗逻辑。在西欧列强中,西班牙最早发现、命名、开发、管理美洲的各个殖民地,所以,便都成了西班牙领土。

美洲原住民的权利呢?他们的领地被别人发现了便成了别人的领土。澳洲原住民呢?一样的命运,都是国际法的强盗逻辑强加的。后来,西班牙被其他列强打败了,海外领土被瓜分了,西班牙提出过国际法了没有?没有,因为西班牙知道国际法是强盗法,谁更强盗,领土就归谁。

国际法永远屈服于国家间的关系。俄国占了日本宣称拥有主权的北方四岛,国际法在哪里?韩国占领独岛(日本称竹岛),国际法在哪里?西方把原来的南斯拉夫国土四分五裂,国际法在哪里?美国把冲绳(包括钓鱼岛)的施政权移交给日本,国际法在哪里? 中日领土主权之争用不着国际法来管。日本将钓鱼岛问题拿到联合国去是一种无赖行为,因为日本在明治维新之后便西欧化了(不是西方化,西欧与西方应加以区分),即强盗化了,她期待得到强盗们的同情。联合国中的西欧强权国家都是靠强盗行为发家的,即使现在碍于和中国的关系,不会露骨地支持日本,也会因为不想让中国强大,或者想坐收渔翁之利,也不会支持中国的。

那些后来独立的国家(民族)大多坚守着民族自决自立的原则,对固有领土这种东方式的传统概念不会很感兴趣,站在谁的一边要看谁的外交手段(包括经济手段)更胜一筹了。这时,联合国不过是个利益交易场所而已。利比法大。只有美国才是受日本骚扰的中国的外交对手。

美国一直在东方豢养着一条狗。养虎为患,养狗也会为患。狗会惹事生非的。日本依然是美国的一条狗。

中日钓鱼岛新的纠纷来自美国,解决中日钓鱼岛之争,中国需要跟其主人美国打交道。青春就应该这样绽放 游戏测试:三国时期谁是你最好的兄弟!! 你不得不信的星座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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